*ST北讯: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北讯退资讯
2021-05-06 16:49:42
  • 15
  • 7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5-07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ST北讯 公告编号:2021-023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581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9日起暂停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因公司股票已暂停上市,则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的标准和程序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及退市整理期安排。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出现原上市规则14.4.1规定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截止公告日,因中兴华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业务约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并对公司造成了重大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将根据审核意见,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一、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积极对2018年、2019非标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逐项解决,努力将各项相关不利因素尽快化解。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的解除业务约定通知函,2021年2月1日中兴华与公司签订的《2020年度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自公司收到上述通知函之日解除。因中兴华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业务约定,使公司无法按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由于未能按照预定时间披露年
报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现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已积极通过如下措施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恢复盈利能力:

(1)基于公司在电信行业深耕20年所积累的客户资源、技术储备、通信设施以及牌照资质,公司在自身采取措施、努力脱困解危的同时,将通过战略投资人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恢复、提升公司的信誉和实力。截至目前,公司已引入战略投资者发展公司5G-eMTC物联专网等领域的业务。后续,公司还将继续引入战略投资者继续支持公司发展。

(2)截止目前,公司已同部分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同意对相关债务进行展期。后续,公司将与其他债权人进行进一步的洽谈协商,就相关到期债务共同制定偿还计划或展期方案,消除债务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3)全力回笼资金,改善公司流动性。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自主催收、应收账款质押、法律诉讼等方式回收应收账款或者变现,缓解资金紧张的问题。

(4)对公司投资失败或效益较低的业务进行业务和资产的重组,剥离、注销无实质性业务开展的下属公司,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同时公司将对闲置资产进行整理、盘活,充分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减少非必要费用的产生,以减轻对公司业绩的拖累。

(5)提高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通过建立和运行常态化的管理提升机制,降低管理成本及费用,推进和保障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二、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电话:010-67872489-3579

传真:010-67872489-3578

电子邮箱:irm@northcomgroup.cn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万源街22号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