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 *ST北讯 公告编号:2021-019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的解除业务约定通知函,2021年2月1日中兴华与公司签订的《2020年度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自公司收到上述通知函之日解除。公司董事会一直积极与中兴华保持沟通,中兴华对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向公司提出了相关要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的中14.4.1条的规定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情况,将采取相关措施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中兴华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业务约定,将使公司无法按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已对公司造成了重大影响。根据律师的建议,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的风险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因中兴华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业务约定,将使公司无法按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将尽力争取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二、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
则”)的中14.4.1条的规定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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