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经审查,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我们同意本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燕涛 王欣兰 张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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