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杰瑞股份资讯
2024-04-02 23: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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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3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杰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杰瑞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70.2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63.70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组织架构

(1)法人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①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交易事项,公司资本变动、任免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制订了相应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③监事会处于监督评价的核心地位,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

④公司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是决策的执行者。公司制定了《总裁工作细则》,促使经理层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照工作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与公司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2)组织结构

公司下设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证券部、法务部、总裁办、财务部、资金与融资部、市场部、行政部、信息与数字化部、报运物流部、战略发展部、采购管理部、中心研究院、贸易合规部、公共事务管理部、知识产权部、卓越运营管理办公室、北京办事处以及各子分公司,并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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