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北京科锐资讯
2018-10-11 19: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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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12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137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预案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回购期内股价不在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保持公司长久持续运营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概述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至2,000万股以上,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500,271,975股的比例为1.00%至4.00%以上。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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