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高乐股份资讯
2024-04-25 18: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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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更好地促进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乐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或“甲方”)新业务发展和落地实施,实现合作双方互惠双赢,高乐新能源与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古拉研究院”或“乙方”)于2024年1月28日签订《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成套技术开发研究项目技术研发合作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成套技术开发研究项目”,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本次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协议涉及前段研发经费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由于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先生是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关联关系说明

目前,王翔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47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5.54%,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合作协议涉及项目前段研发经费投资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由于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先生是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合作协议涉及前段研发经费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合作协议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合作协议投资形成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2MAC9B2A49M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法人代表:王翔宇

5、成立日期:2023年02月27日

6、住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创业大道三期标准厂房401C区2层2-3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8、关联关系:公司与尼古拉研究院存在关联关系,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先生为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

9、类似交易:最近三年公司与尼古拉研究院未发生类似交易

10、履约能力:尼古拉研究院首块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中试产品已经下线,尼古拉研究院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新业务发展和落地实施,实现合作双方互惠双赢,合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本次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协议涉及项目前段研发经费投资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项目落地实施后,后端收益分成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尼古拉研究院达成合作关系,有利于实现互惠双赢和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业务发展和落地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2、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是协议双方基于平等互惠合作关系,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尼古拉研究院尚未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与尼古拉研究院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有利于实现互惠双赢和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业务发展和落地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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