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高乐股份资讯
2023-06-19 1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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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20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王翔宇先生拟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王翔宇先生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6个月,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关联关系说明

目前,王翔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47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5.54%,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
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王翔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37072419*******356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王翔宇先生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王翔宇先生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6个月。该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和其他协议安排。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方王翔宇先生已提供的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本年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作为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已在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借款相关的材料和信息。我们认为,王翔宇先生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借款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王翔宇先生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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