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开通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告
柘中股份资讯
2017-04-26 22: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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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7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开通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定于2017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5月23日下午15:00) 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四)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化工区奉贤分区苍工路368号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年5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一、 《关于2016年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2016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三、 《关于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 《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 《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 《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



八、 《关于继续授权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因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四、五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和三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和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1:



00;下午15: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化工区奉贤分区苍工路368号



(三) 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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