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4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8-001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潮宏基,股票代码:002345)自2017年12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潮宏基,股票代码:002345)自2018年1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潮宏01,债券代码:112420)不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于2018年1月20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8年1月22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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