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巨力索具资讯
2023-11-27 17: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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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8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本次董事会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拟拆除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之前,已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所有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此次固定资产拆除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状况,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形成的决议。

二、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之前,已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所有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此次拟执行的对部分应收款项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状况,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主体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形成的决议。
独立董事:梁建敏、董国云、崔志娟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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