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格林美
股票代码:002340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B座0609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B座06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江西省丰城市总部经济基地
通讯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总部经济基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王敏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20楼
说明:
股份变动性质: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15,910,339股增加至4,152,174,07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汇丰源及其一致行动人鑫源兴、王敏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15,910,339股增加至4,152,174,07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汇丰源持股数量不变(474,529,720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1.43%,信息披露义务人鑫源兴持股数量不变(33,184,692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0.80%,王敏女士持股数量不变(9,527,155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0.23%。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汇丰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4年12月12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因减持、非公开发行及股权激励计划等因素被动减少达到5%以上,故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释义.............................................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六节备查文件.................................13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格林美、上市公司、公司 指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汇丰源 指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鑫源兴 指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王敏 指 王敏
一致行动人 指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王敏
本报告书 指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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