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4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开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 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581,011,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67,425,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13,58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114,702,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1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113,58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135,586,557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2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79,919,0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120%;反对 9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81%;弃权 1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99%。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476%;反对 91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8009%;弃权 1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14%。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79,919,0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120%;反对 9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81%;弃权 1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610,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476%;反对 91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8009%;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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