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皖通科技资讯
2023-09-22 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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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2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九月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皖通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因调减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相关更新事宜进行了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0%,超出金额为 4,146.15 万元;结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扣减金额为 4,150.00 万元。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200 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 20,850 万元(含本数),调整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扣减前拟投入 扣减金额 扣减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智慧交通解决方案升级、SaaS 10,970.51 10,000.00 1,660.00 8,340.00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交通行业数字孪生与模拟仿 15,552.69 15,000.00 2,490.00 12,510.00

真平台研发项目



合计 26,523.20 25,000.00 4,150.00 20,85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推动智慧交通行业快速发展



在政策导向下,智慧交通成为促进交通行业服务提质升级增效的关键抓手。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系列文件为智慧交通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石,《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2017—2020 年)》、《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等文件指明了智慧交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实施路径。2020 年,《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了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步调和要求,加快了交通运输信息化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2022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强调要大力发展货物多式联运,推进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推广甩挂运输、挂车共享、定制化服务等模式。2022 年 12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中,提到要释放出行消费潜力,需要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随着政策的不断支持,智慧交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2、新时代新形势下,交通行业发展需要新模式促进转型



在需求的引领下,新型信息系统服务模式将推动交通信息化全面转型升级。经过多年信息化建设,交通行业智慧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业务需求的迭代升级进一步推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低成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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