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得利斯资讯
2024-04-23 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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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能够约束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能够涵盖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会计控制能够保证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本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会计控制能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得到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采购管理、资金管理、关联
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平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负责组织领导内控体系的日常运作;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履行必要的监管。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每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综合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经济、国内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和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对手状况等影响因素,分析公司自身优势与劣势,及时调整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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