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 号)核准,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600,000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 133,315,29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5,199,993.1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8,141,698.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058,294.56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月 24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文号: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1,148.88万元(含
置换预先投入 18,943.31 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 14,447.2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8,802.25 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 1,911.15 万元以及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 212.2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
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诸城市支行(银行 账号:
15449101040006665)存储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状态如下:
序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2023年 12月 31日
号 账户余额(万元)
1 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0000030385900066951859 8,286.06
2 咸阳得利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 802163101421002863 7,115.17
斯
3 公司 交通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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