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贵公司在2018年2月28日发表的业绩预告与4月19日存在重大差异,贵公司是否涉及隐瞒重大信息 进行虚假陈述问题?2.2017年整个期间公司股价持续严重下跌,公司也未对商誉减值相关披露,会计准则要求长期股票投资发生减值迹象,应进行减值测试,难道该项重大减值迹象是最近突发? 【答】
皇氏集团:您好,我公司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相关事项关注函的回复》中已进行相关披露,敬请关注,谢谢!¶¶2018-05-03 10: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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