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4
关于对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89号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6月29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5,729,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26,100,537.9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4.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你公司应当在8月29日前完成利润分配事宜。我部对你公司的利润分配实施进展情况表示关注,提醒你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利润分配事宜。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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