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涂振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作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7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7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7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2017年
度召开的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2017年度发表独立意见
序 发表
会议届次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号 意见
1 第四届董事会 2017.3.7 1、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 同意
第七次会议 意见
2 第四届董事会 2017.4.5 1、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 同意
第八次会议 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 2017.4.28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九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 第四届董事会 2017.8.21 1、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同意
第十次会议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 第四届董事会 2017.10.26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6 第四届董事会 2017.12.22 1、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7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1月1日-12月31日)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季度财务报表、半年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
2、本人任职期间积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6年度高管薪酬结果的议案》。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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