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雅百特处罚的主体关系与业绩承诺补偿问题! 这两天雅百特信息量非常大,大多数人
股友8aW0201828
2017-12-17 11: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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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雅百特处罚的主体关系与业绩承诺补偿问题!
这两天雅百特信息量非常大,大多数人都疑问为什么不直接退市?想法太简单也太极端了!
首先,我们要分清现在的雅百特和过去的雅百特,现在的雅百特是一家上市的公众公司,也就是说,现在的雅百特公司不是陆永一个人的,股东里面有证金公司、有基金公司、也有广大散户民众,难道因陆永(控股)犯法,所有受害的股东民众也要一起坐牢吗?
所以,现在我们来谈谈处罚的主体!
1、据公告的调查信息,陆永团队之所以造假,主要是借壳时的业绩承诺条款问题。如业绩不能兑现,需用现金或股份补偿上市公司,也就是旧的雅百特(瑞鸿投资、瑞都公司、智度德诚)补偿现在的雅百特(中联电气)。正因为这样,陆永团队造假了2.57亿的利润,大家要清楚,这2.57亿是公众公司的,全体股东的,所以,处罚的陆永30万确实太轻,因为里面是否涉及合同诈骗问题?
2、从以上关系看,处罚上市公司60万和不退市是合理的,只是上市公司被处罚的60万应该陆永团队索赔,上市公司没有授权该团队以造假的名义"骗走上市公司的业绩补偿金"。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问题:
1、2015-2016年的2.57亿造假,既然查实了就应该启动借壳时的补偿方案,现金补偿不了的,可以划转股份;
2、关于2017年的业绩问题,按承诺执行!
综上所述,在雅百特的造假事件上,一定要分清违法主体,至于媒体高频率评志上市公司,本人以为有误导散户的嫌疑,至于有同行恶性竞争嫌疑!但呼唤广大股东民众找陆永团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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