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财务造假,股民索赔征集
股友hjgew
2017-06-26 1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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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近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73%,2016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11%。上述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以及2016年三季报公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65条、66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我会拟对雅百特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同时拟对雅百特虚假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3到5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鉴于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前述两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股民的合法权益,导致股民作出错误的投资判断,引发股民重大损失。雅百特股民和山东墨龙股民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违法违规者付出法律的代价。
雅百特股民可以参加的条件为: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5月12日之间买入并持有的雅百特股民可以参加本次诉讼索赔。
愿报名参加维权索赔的股民,请网上查阅《吴立骏律师博客》或《追寻证券诉讼网》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或报名参加索赔,吴立骏律师将及时回复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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