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7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8-02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议案》,相应的《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已与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众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现将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上海大众租赁情况介绍
(1)名称: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0524950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5)注册资本:50000.000000万人民币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大众租赁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交易合同概述
(1)租赁物标的:公司部分商品鸭和种鸭养殖场的养殖设备及配套设施等物件
(2)租赁物转让价格:人民币1.2亿元
(3)租赁期限:36个月
(4)租赁方式: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上海大众租赁受让租赁物标的后将其租回给公司使用。
(5)起租日:上海大众租赁向公司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日。
(6)留购价格: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所有权以人民币100元转移给公司。
(7)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租金总额1.3461亿元。租金总期数共12期,自起租日起算。支付期间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期租金为1121.7256万元。
(8)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为上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公司应向上海大众租赁支付的主债权租金、违约金、逾期罚息、赔偿金、公司应向上海大众租赁支付的其他款项、质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部分商品鸭和种鸭养殖场的养殖设备及配套设施等物件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部分商品鸭和种鸭养殖场相关设施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等。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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