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华英农业资讯
2017-09-19 19: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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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0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7-06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况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富嘉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股份”)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华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华英租赁公司”)增资6076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4557万美元,富嘉股份出资1519万美元。增资后的烟台华英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美元增加至11076万美元。



2、2017年9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增资扩股后烟台华英租赁公司股份结构将变为:公司货币出资8307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富嘉股份货币出资276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



2、烟台华英融资租赁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华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汪开江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3号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相关担保;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与以上经营范围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标的公司可行性、必要性说明



烟台华英租赁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其业务部门的积极拓展,现已累积了丰富的优质项目资源。但因注册资本在同行业中属于偏下水平,银行授信及其他渠道融资等方面受到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且增资后,烟台华英租赁公司能充分享受《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全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烟开【2016】3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因此,为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提高烟台华英融资租赁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必要对其增加投资。



四、此次拟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烟台华英租赁公司进行增资主要目的是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烟台华英租赁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其业务的拓展,能使其更好地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为其本身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信息变更等事宜。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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