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久立特材资讯
2018-07-13 17: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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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1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JIULIHi-techMetalsCo.,Ltd.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零一八年七月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须经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总人数不超过23人,其中,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8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466.8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任一持有人在任一时间点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在任一时间点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3,233.40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提供无息借款,金额不超过3,233.40万元(借款协议另行签订)。



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6、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集中竞价以及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

议之日起算。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实施。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1、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涉及的员工借款方案已获得相关股东的同意和认可。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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