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赵志毅、柴晓岩、苏新建、杨萱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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