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4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3-08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
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李郑周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60人(代表股东6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18,042,72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014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75,835,02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8.4616%。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2,207,7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5530%。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2,207,7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5530%。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具体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周志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18,038,92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2,203,9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
(2) 选举李郑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18,037,72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2,202,7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5%。
(3) 选举王长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18,038,92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2,203,9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
(4) 选举徐阿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18,038,92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2,203,9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
(5) 选举蔡黎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18,038,92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2,203,9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
(6) 选举苏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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