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8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
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6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 2023 年 11 月 6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中兴大道 1899 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7)人
1.01 选举周志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李郑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王长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徐阿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蔡黎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苏 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周宇宾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2.01 选举赵志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柴晓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苏新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