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行使久立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保荐意见
久立特材资讯
2014-12-01 19: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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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使久立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行使久立特材可转债(以下简称“久立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久立转债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公开发行可转债487万张,每张面值100元,简称“久立转债”,代码为“128004”,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7,404.15万元。
久立转债于2014年3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4年9月4日起进入转股期,转股起止日期为2014年9月4日至2020年2月24日。“久立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96元/股,公司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久立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9.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4年5月20日起生效,此后“久立转债”的价格未再发生调整。
二、募集说明书关于久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三条“赎回条款”中第二款“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久立转债赎回的情形
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1月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76元/股)的130%(25.688元/股),已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14年12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久立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久立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久立转债。
四、国信证券保荐意见
本次久立特材行使久立转债提前赎回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合法合规,同时久立特材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国信证券对久立特材本次行使久立转债提前赎回权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久立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包世涛王晓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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