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资讯
2023-12-25 20:29:36
  • 1
  • 8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26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 栋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79,024,322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11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名,为截
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2,5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178%。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