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川发龙蟒资讯
2024-04-22 19:38:1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

(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朱宏伟、张权生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朱宏伟、张权生、邓家睿

(五)现场检查手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实地走访、访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查看公司运营状况等方式对川发龙蟒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承诺履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川发龙蟒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查阅了相关三会文件等会议资料,并查阅了内部审计的各项制度。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川发龙蟒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川发龙蟒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查阅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及违规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五)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谈话与沟通,了解了近期行业及市场的发展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因公司主营业务磷化工行业周期性波动,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有所下滑,但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
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出具的承诺及后续的履行情况,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承诺方的承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制度的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现金分红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有关现金分红的对外披露文件。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川发龙蟒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进行了如实披露。

(八)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及时做好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建议公司提请控股股东继续严格履行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承诺,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川发龙蟒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