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0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1,956,394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1,416,394 元。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副总经理(副总裁,含常务副总裁,下同)、 总经理(副总裁,含常务副总裁,下同)、总
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 工程师、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会秘书、安全总监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 书、安全总监以及公司章程确定的其他高级
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91,956,394 股,全部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91,416,394 股,全部为普
普通股。 通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第四十二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条 (七)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条 大会。 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董事会下设发展规划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发展规划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成 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审计委员会、
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
第一百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十五条 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
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制定董事会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各专门委员会的 事;同时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组成、职责、决策程序等做出规定。 对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决策程序等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做出规定。
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第一百六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 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独立董事应当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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