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关于“19东林02”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ST东园资讯
2019-12-12 17: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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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12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139
债券代码:112829 债券简称:19东林0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东林02”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112829,债券简称:19东林 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债券存续期内第 1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1 年末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7.50%。

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1 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即 2019 年 12 月 13 日、12 月 16 日、12
月 17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2 月 3 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 东林 02”,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9 东林 02”的收盘价为98.000 元/张,低于回售价格,回售期间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现将关于“19 东林 02”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为“19 东林 02”)。

2、发行规模:人民币 7.8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2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 1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7.50%,在债券存续期第 1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1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第 1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年末调整其第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9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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