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12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
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因
有董事辞职暂未增补,董事会空缺 1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债权人交通银行常熟分行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协助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宜,推动公司顺利完成重整工作,公司、子公司与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债务代偿协议,此债权人自愿以其扣除享有的优先受偿债权之后的全部普通债权等额代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金额为20,409.74 万元。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自公司破产重整获得苏州中院裁定受理之日起生效(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被苏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双方确认,以债权代偿标的债务实施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就标的债权扣除其享有的优先受偿债权之后的全部普通债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负有任何其他清偿责任义务。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王伟峰先生和陈辉先生均担任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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