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北新路桥资讯
2018-02-09 16:59:07
  • 点赞
  • 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2-10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8-1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情况



根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签订的《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巫山县政府在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巫大项目”)建设期内给予项目公司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天晨公司”)投资补助4.4亿元,分三年支付。北新天晨公司已收到2017年度现金补助资金204,000,000.00元。



近日,经北新天晨公司申请,巫山县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北新天晨公司补助资金80,000,000.00 元。上述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该补助资金已经到账,未来巫山县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逐年支付剩余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北新天晨公司本次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8-11



获得的补助用于巫大项目建设,最终将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北新天晨公司本次收到



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计入递延收益。巫大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巫山县政府



在巫大项目建设期内给予的补助均用于建设期的各项基础建设支出,补助资金将在项目建设期内平均摊销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递延收益摊销确认的起点为项目开工之日,终点为项目交工日。截止本公告日,本项目尚未开工,尚未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上述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