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新路桥资讯
2024-04-20 0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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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公司监事会全体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经营决策为重点,以落实整改为手段,通过有效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了风险提示、预警提前,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3 年期间,公司监事会完善各项监督职能,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依法独立行权履职。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重大经营活动的方案及分析报告、公司治理相关情况等资料、文件,研究分析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资本运作情况、依法治企情况等业务状况以及关联交易、担保、审计工作等内控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等行使了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了议案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以及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依法依规;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且监事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并对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活动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各管理层人员均依法依规的执行公司职务行为,无违规操作行为;同时认真审阅了定期财务报表及附注资料,重点关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2023 年 8 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分别为张大伟先生、吕淑珊女士、李志峰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2名,分别为鲁长青先生、尤涛涛先生。同时选举张大伟先生任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的会议召开及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期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8 次会议,审议各类、各项议案 33 项。
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3 年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审议各类、各项议案 53 项,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审议各类、各项议案 26 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列席了会议,并对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严格实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

(三)2023 年监事会学习培训情况

2023 年期间,公司监事会成员参加了由新疆证监局、新疆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董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促进公司监事高效履职,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有效性,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则的
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以及重点监督领域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期间,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该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具备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履行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现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3 年期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共计四份定期报告,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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