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新路桥资讯
2024-01-16 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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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7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
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朱长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90,268,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6.5404%。

(2)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7,777,6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34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490,6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64%。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20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69%;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5

同意590,20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69%;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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