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乙方应在2018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意向金1000万元,本协议生效
第一期:乙方应在2018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意向金1000万元,本协议生效后该笔意向金转为第一笔债权转让款;若该协议不生效,则甲方应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未通过之日起2日内返还给乙方。
第二期:乙方应在2018年12月10日前支付1000万元;
第三期:乙方应在2018年12月20日前支付剩余债权转让款,即最终转让价格减去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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