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2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18-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先生收到《执行裁定书》
及其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
下午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先生委托代理律师发来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复议申请书》等文件扫描件,根据上述文件显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于2018年1月18日向孟凯先生委托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了《执行裁定书》((2018)粤0304执异1号),福田法院驳回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先生于2017年12月29日提出的对其所持18,156万股公司股票实施拍卖之执行异议;随后,孟凯先生委托代理律师于2018年1月19日向福田法院递交了《复议申请书》,就福田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事宜,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粤0304执异1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的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孟凯的执行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相关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18)粤0304执异1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法院专递邮件详情单》;
3、《复议申请书》;
4、《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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