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4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 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 于聘任高级 管理人 员的相关议案,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潘春雨、昌海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的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受聘人员均 具备法律、 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 行相关职责 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2、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决议。
独立董事:吴建滨、梁伟、彭忠波、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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