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诉讼服务专用章
你起诉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材料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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