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2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15:00至2017年4月11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国际创新中心A座34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5人,代表股份228,701,919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16%: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
有表决权股份223,983,317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总股份427,867,388
股的52.34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4,718,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28%。
3、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1人,所持股份合计4,718,602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102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童曦、许成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 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1、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8,701,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18,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8,701,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18,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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