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艺股份: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精艺股份资讯
2017-12-21 16:51:37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2-22

GuangdongJingyiMetal



Co.,Ltd.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公司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31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8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44%。



2.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2月26日。



3.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并上市流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5年11月1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 第1页共7页



GuangdongJingyiMetal



Co.,Ltd.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至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3、2015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律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2015年12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7.00元/股,授予36名激励对象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4. 2015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



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23日。



5、2016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36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激励对象满足解锁条件进行了核查。



6、2017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郭江凯先生、李展宏先生已离职,公司决定对郭江凯先生、李展宏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截止2017年5月16日,上述9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