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专项核查意见
罗莱生活资讯
2018-08-15 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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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6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专项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南京证券”)作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生活”、“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罗莱生活《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适用条件和范围

《办法》适用于罗莱生活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含上海恐龙纺织装饰品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得向公司申请员工购房借款。关联人是指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用于申请人首次购买家庭商业住房自住,同时必须是在上海市或南通市,以个人常驻工作所在地为准;

2、借款申请时间需在购房资料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逾期不再享受;

3、借款申请人职级为高级经理级(含专业岗)及以上且在公司连续服务满2年(含)以上,服务年限的计算为自入职至申请借款日;

4、借款申请人绩效:在过去一年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B”(含)以上,且申请前一周期的绩效考核等级为“B”(含)以上;

5、借款申请人价值观:价值观考核符合公司要求,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6、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在公司工作的,公司只接受一方的借款申请;
7、每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最多只能申请一次借款。

(二)借款额度

1、免息借款资金池总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2、购房借款实际批准金额不超过申请人月薪标准的12倍。

(三)还款规定

1、根据《借款合同书》约定的还款时间和金额,自借款发放次月起,通过月度工资抵扣及每年度约定时间由借款人向公司指定账户汇缴还款金额;

2、借款人每年总还款金额最低为总借款金额/还款年限,每月最低还款金额为当年还款总额*50%/12;

3、还款方式:

(1)分期还款:每个还款周期的总额按双方约定从员工的工资中税后扣除;
(2)集中还款:每年度按双方约定时间由员工分几次或一次性还款。

4、借款人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5、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未能按约定时间偿还年度大额还款,从逾期之日起,公司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收取借款利息,每月由人力资源中心从借款人税后工资中扣除;且在奖金发放时由人力资源中心从借款人实发奖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还款金额;仍无法还清的利息由借款人另行支付给公司;
6、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辞职或解雇等情形),必须在离职前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若借款人在离职前未能还清借款的,剩余借款金额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收取借款利息。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

公司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

借款并自借款发放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支付借款利息及违约金:

(1)员工获得借款后退房;

(2)员工在申请借款过程中虚假陈述或在借款过程中伪造材料;

(3)员工购房用途违反本借款计划的目的;

(4)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给予2次及以上记过处罚的;

(5)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

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意见

201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制订并实施《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投入不超过三千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缓解员工首次购房的首付压力。

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员工购房提供借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投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来帮助员工减轻首次购房时的压力,可以帮助员工解决基本的住房困难,使员工在工作地安居乐业,不损害全体股东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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