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组前
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
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九月
2016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以下简称“《问答》”)。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期六”、“上市公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问答》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回复:
(一)星期六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上市公司上市后的历次定期报告、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告等公告文件,并查询了上市公司出具的说明与承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上上市公司“监管措施”、“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变动”及“短线交易情况”等公开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
基于上述,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收购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作出的主要承诺
及其履行情况:
序号 承诺主体 签署时间 主要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情况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
式分配股利,并优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
在公司盈利、净资本等符合监管要求及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 自承诺函
2018年6 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 签署日起 正常
1 月26日 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 履行
现金分红。3、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三年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
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承诺: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的董事
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
星期六股份 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 自承诺函
有限公司 2017年1 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公 签署日至 正常
2 月6日 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 本次债券 履行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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