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2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7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国际信托”)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公司向华鑫国际信托贷款用于补充运营资金,贷款总额预计为人民币7亿元,具体以实际贷款发放金额为准。贷款分两笔发放,两笔贷款期限均为12个月。
2、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增加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授信总额度,且该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交易涉及的贷款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的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申请信托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5号华电大厦B座11层
成立日期:1984年6月1日
法定代表人:李长旭
注册资本:357,484.042031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
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鑫国际信托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曾拟增持公司股份,未曾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未曾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的情况。
三、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方:
贷款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借款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7亿元。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4、借款期限:12个月。
5、贷款利息:本次贷款应支付的利息包括(1)2018年9月21日前一次性支付贷款利息共1,400万元;(2)按贷款年利率6.5%支付利息。
6、担保措施: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及其配偶王涛女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信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助于支持和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