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7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9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6月4日、6月5日、6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2018年6月4日、6月5日、6月6日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累计偏离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书面核实,经公司自查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尚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形,《定期报告更正公告》已于 2018年 6月 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等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判决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7)苏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尚待该判决生效,非最终判决。公司与滕站间的股权转让纠纷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如下:
①是否上诉的暂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判决上诉期限暂未届满,尚无法确定滕站是否上诉;如果滕站上诉,公司将积极应诉。
②判决执行的不确定性: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
公告》对滕站的给付能力进行了分析,公司认为上述股权投资款、占用期间的利息及违约金的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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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