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禾盛新材资讯
2024-04-24 15: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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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朱街 9 号的闲置厂房出租给苏州高飞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飞物流”)使用,租赁期限为 3+3 模式,第一阶段租赁期三年,在租赁满 3 年时,双方均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若继续租赁,合同期限顺延 3 年。第一阶段租赁期租金为 32.00 元/平方米/月,预计年租金收入为 486.78 万元,三年合计约 1,460.35 万元(含税,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公司与高飞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苏州高飞物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戚保来

3、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汇金商业广场 6 幢 104 室-1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保税物流中心经营;邮件寄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停
车场服务;包装服务;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与高飞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苏州高飞物流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物座落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朱街 9 号

2、租赁建筑面积:12,676.62m2

3、租赁用途:双方约定乙方租赁物业用途为研发、办公、生产、仓储

4、租赁期限:3+3 模式,第一阶段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在租赁满 3 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若继续租赁,合同期限顺延 3 年。

5、租金标准:甲乙双方约定,第一阶段租赁期租金标准为 32.00 元/平方米/月(含税)计算,预计三年总收入约为 1,460.35 万元。第二阶段合同顺延(2027
年 5 月 1 日至 2030 年 4 月 30 日)期内租金根据市场的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上浮
5%-10%,具体届时商定。

6、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120.0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房屋保证金在双方租约到期并结清费用、办理交接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据,甲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将保证金退给乙方。

7、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先付后用。

8、租赁物的转租: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租赁物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需要甲方配合处理时,甲方积极配合。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9、违约及合同终止:合同期限届满依法终止。在租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一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2倍(即 2 个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一切合理的直接经济损失。
10、 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倘若甲方有意向出售或转让租赁物业股权,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同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且不得因此损害
乙方的优先购买权和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益。

11、免责条款

11.1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 5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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