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ST宇顺资讯
2024-04-07 15:32:31
  • 3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满足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收购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孚邦实业”)75%股权的资金需求,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以届时实际借款金额为准,但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之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3.45%,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海奉望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现金收购孚邦实业 75%股权的资金需求,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专项用于公司支付本次收购的交易对价,在公司需支付交易对价时经公司申请后及时提供。本次借款期限为12 个月,借款年利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之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 3.45%,具体以届时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奉望目前持有公司 75,668,5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7%,系公司控
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嵇敏先生、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张文渊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借款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且借款年利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之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3.45%,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 2,069 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海奉望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500978120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长堤路 301 号 2 幢 533 室


成立时间:2010 年 2 月 5 日

经营期限:2010 年 2 月 5 日至 2040 年 2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云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厨房设备安装,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管道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花草苗木、日用百货的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