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ST宇顺资讯
2024-01-07 19:44:11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08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2024 年 1 月 5 日晚,公司收到股东林萌先生出具的《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以下简称“提案函”),林萌先生提名三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2024 年 1 月 6 日,林萌先生补齐了其持股证明文件、临时提案的明确议题和具
体决议事项、具体候选人推荐书等资料,明确提名两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林萌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6 日提供的持股证明文件,林萌先生持有本公
司 20,70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39%,其所提出的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7 日紧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将股东林萌先生提名的两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由于新增临时提案,导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公司将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本次董事的应选人数及选举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股东
大会选举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嵇敏先生、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张文渊先生、郁智凯先生、周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丁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股东林萌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出具了提案函,并于 2024 年 1 月 6
日补齐了相关资料,提名其本人及林杨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未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鉴于此,本次换届选举现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 名,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现有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名,应选举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差额选举方式对非独立董事进行选举。

(二)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方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如遇提名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数多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按如下细则确定当选及就任安排:

1、如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一致,所有已获通过议案对应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

2、如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少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所有已获通过议案对应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已当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差额,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补选。

3、如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多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按以下方式确定非独立董事当选规则:

(1)按非独立董事对应议案同意票得票数多少排序,从高到低逐一当选,直至当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一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