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奇正藏药资讯
2018-06-14 16: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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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5



股票代码:002287 股票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18-040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正藏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即任一时点公司风险投资的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近年来,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不断丰富企业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在2018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即任一时点公司风险投资的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包括《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定义的“风险投资”所认定的品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下列

情形不属于风险投资:



(1)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2)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3)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5、决议有效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投资相关品种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品种的额

度、期限、收益等。



7、本次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通过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理财产品购买制度》,健全风险投

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1)为分散理财产品风险,单次购买风险级别为R3(含)及以上产品时,最高额度不能超过3000万元(含)。(R3代表中等风险的产品,主要包括企业债(AA--AAA)、银行发行的内部评级为R3以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结构型产品的优先级(1:1)等。)。



(2)公司财务部应实时关注理财产品投向及收益率情况,月度对收益进行分析,提交报告,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部门负责人和审计部及总裁,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相互独立,并由审计监察部负责全程监督。



(4)审计监察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计。如发现合作交易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或其他不利因素的,提请公司及时中止理财业务或到期不再续期。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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