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奇正藏药资讯
2018-06-11 17: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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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4 号《关于



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报的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年报问询函



中涉及年审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一、你公司将向农户收购药材尚未提供发票的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计入预付账款,账面余额958.9万元,本期按照账龄分析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详细说明上述预付账款的形成时间、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在预付款项列示的说明:



根据《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采购商品支付或应当支付的采购货款在预付款项或应付账款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在预付款项列示,期末如为贷方反映企业欠付供应商货款,在应付账款列示。



对于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未收到发票的,在月末进行暂估处理。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不含税口径进行暂估。公司在采购药材入库时,借:存货,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供应商 A;支付采购货款时,借:应付账款—供应商A,贷:银行存款。期末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应付账款借方余额在预付款项列示。



2、未计入成本的原因说明:



公司药材购销业务,为向农民直接收购药材后销售,按照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属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够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进行进项税抵扣的业务。



2014年1月,甘肃省国税局下发文件,要求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纳税人,实际收



购业务发生地超出本县(市、区)范围的,一律在主管国税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因我公司虫草业务为跨省异地收购,依据前述文件,2014年起公司不得自行开具发票,需要在收购地开具,由于甘肃省与收购地两地不同的规定,导致公司药材收购业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公司一直在积极与税务局进行沟通。期间,主管税务机关还专程到公司就该业务开具发票的相关原始资料进行核查。公司根据沟通情况,认为该事项很有可能得到解决,公司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未将该金额转入存货成本。



3、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就该事项的解决,在持续的跟两地的税务机关沟通中。期末编制财务报表时,由于该款项的解决存在不确定性,经减值测试存在减值风险,因此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其计提了坏账准备。在2017年,因为账龄已经超过3年,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备合理性,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合规性的要求。



会计师意见:



在2017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复核、检查前期业务发生时公司与药材贸易相关内部控制及对内控有效性执行的控制测试底稿;



2、与管理层、公司财务人员访谈,询问关于该业务进项税发票开具的流程、相关要求,检查公司与开具相关进项税发票相关的原始资料;获取2014年甘肃省国税局下发的文件以及相关规定,了解、询问公司关于该业务增值税发票解决方案以及与税务和其他主管机构的沟通、协商情况,查阅了相关的沟通记录;



3、复核公司与预付款项相关的减值测试程序,计提减值准备依据的充分性和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的准确性,复核预付款项账龄,并重新测算应该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4、在本次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访谈,了解预付款项的形成原因以及解决办法;也沟通、商讨了相关会计处理方法。考虑到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对类似情况的财务报表列报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该金额我们没有进行调整,还是在预付款项列示。从资产负债价值观编制财务报表的角度,我们重点关注了该资产项目是否存在减值情况。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该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因此我们认为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备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新增暂时闲置机器、其他设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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